为完善博士研究生考核和激励机制,提高博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依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试行)》(中南大研字[2015]28号)(附件1),学院现制定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办法。
一、考核对象
公共管理学院2022级在读博士研究生与2021级申请延期的在读博士研究生。
二、考核组织及时间安排
本次考核应于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前完成,原则上应于2024年7月5日前完成。
时间 | 工作安排 |
2024年5月30日前 | 博士研究生就中期考核内容做全面的自我总结,并认真填写《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表》,提交导师审核。 |
2024年6月15日前 | 导师根据博士研究生的学习态度、学习情况和平时表现,对学生的自我鉴定作出评语。 |
2024年7月5日前 | 考核小组对博士研究生逐个进行面试和评议,给出综合考核成绩(考核小组成员均需签名)。如有意见分歧,可对是否合格投票表决,并注明投票结果。 |
以上时间供各导师组参考,考核组织及具体时间安排由各导师组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三、考核形式及内容
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由研究生院根据现有成绩库,整理出各位博士生的笔试成绩,不再单独组织笔试。笔试成绩不合格者无资格参加本次中期考核。
中期考核制度要求所有课程合格后,方可认定是中期考核笔试部分通过。
2、面试工作原则上以二级学科为单位组织实施,二级学科下不同方向可分开组成考核小组进行考核工作。各专业(或方向)成立由3-5名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教授组成的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小组,具体对本学科的博士生进行中期考核,组长必须是有博导资格的教授担任。
面试主要考查博士生的论著发表、研究报告撰写、未来研究设想以及研究过程中的其他成果、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能力等,具体面试内容可由各考核组根据专业情况自行安排。
四、考核流程
1.笔试结果查询。需要参加考核的博士生登录研究生综合服务平台 (以下简称系统) 查看笔试结果,笔试相关课程成绩均合格者直接进入面试申请环节,笔试成绩不合格者无资格参加本次中期考核。
2.面试申请。笔试成绩合格的博士研究生就中期考核内容做全面的自我总结,并在系统中填写面试申请信息。培养单位研究生教学管理人员在系统管理端对博士研究生面试申请信息进行初步审核,内容合格者获取面试资格,内容不合格者,予以退回,并重新填写申请资料。
3.导师、辅导员评价。面试申请材料经培养单位初审通过后,学生在系统中下载打印《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表》。由导师、辅导员分别在表中做评价,导师就博士研究生的政治思想、学习态度、文献综述与口头表达、外文水平、科研能力进行评价,辅导员就博士研究生的政治素质和品德修养进行评价。
4.由考核小组对博士研究生要逐个进行面试和评议,并按优秀、合格、不合格给出综合考核成绩。如有意见分歧,可对是否合格投票表决,并注明投票结果。
5.考核结束后,由考核秘书或负责人收齐本专业所有考核材料交至文泉楼205办公室。
6.考核结果处理。学院对考核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做出考核处理决定,并将考核结果上报研究生院。研究生教学管理人员依据学生中期考核结果在系统管理端进行终审处理,终审通过者方可转入论文开题环节,终审不通过者等待下一轮考核或分流。
五、等级评定
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优秀者所占比例一般不超过考核总人数的 30%,中期考核原则上应有一定比例的不合格者。考核不合格的博士生,培养单位应在一年内给予第二次考核机会,两次不合格者建议分流。
六、其他事宜
1.因客观原因无法按时参加中期考核者需申请延期。在系统中填报延期申请信息后下载打印《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延期申请表》,经导师、所在培养单位及研究生院审批同意后可延期一次。
2.无故不参加中期考核者不得申请延期,按中期考核不合格处理。
3.《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表》将放入学籍档案归档,相关内容应认真填写完成。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试行)》(中南大研字[2015]28号)。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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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