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本科生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院学生清明节期间的学生管理和安全教育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2021年清明节放假时间:4月3日---4月5日。
2、学生严格履行请销假制度。没有特殊原因不得提前离校或推迟返校,学生提前离校或推迟返校的,视作旷课并作相应的处理。
3、加强安全教育。各辅导员要通过班会、团日活动或网络平台加强学生假期间安全教育,提醒学生注意出行安全、饮食安全,注意防火防盗防骗防事故、防校园贷等各项安全事项,特别加强交通安全的警示教育。学生三五人及以上的集体外出旅行,请寻找合法合规旅行社并购买人身意外险。学生应自觉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和居住环境的卫生清洁,防范各种疾病。
4、实行学生离汉外出登记制度。学生若在清明节期间离开武汉市去外地的,必须在学生事务大厅“节假日留(离)校申请表”模块进行登记。清明节离汉登记开放时间:自即日起至4月5日止。
5、加强留校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每位辅导员要指定留校学生安全责任人,保证通讯畅通,及时掌握留校学生动态,确保与学生保持有效联络,遇到重大事情要及时报学院领导。
6、做好学生返校情况统计报告工作。学生最迟须于4月5日晚10时之前返校;请各年级辅导员于4月5日晚清点返校学生人数,并填写《2021年清明节假期学生返校情况统计表》于4月6日上午9时报学办李老师。
特此通知
我学院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