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管学院全体师生:
为做好2021年上半年拟毕业研究生的毕业资格审核工作,根据学校《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中南大研字〔2018〕13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中南大研字〔2018〕14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中南大研字〔2018〕15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外国留学研究生培养与学位管理实施办法》(中南大研字〔2015〕32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资格审查
(一)工作要求
1.根据学校规定,硕士研究生(含留学生)、博士研究生(含留学生)学习期满,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学习任务,修满规定学分,毕业(学位)论文经导师审定后,方可进行毕业资格审核。
2.根据学校规定,博士研究生(含留学生)除满足以上毕业条件外,同时需达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第九条、《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外国留学研究生培养与学位管理实施办法》第十一条相应的学术科研要求。
3.拟毕业学生未达到以上第2点和第3点要求,需填写承诺书(附件1)方可进行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等学位论文审核环节。
(二)材料提交
1.博士研究生(含留学生)提交科研材料。需填写《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表》(附件2),并于2021年3月2日前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表》及相关材料的原件、复印件(纸质版)交于学院205办公室。
2.硕士研究生以班级为单位填写《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毕业资格审查表》(附件3),2021年3月2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845443896@qq.com。
二、提前毕业资格审查
研究生毕业资格达到上述文件规定的提前毕业条件要求,可填写《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提前毕业申请表》(附件4),将此表(一式三份)和相关证明材料于3月3日前交于学院,学院于3月8日前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
三、延期毕业手续办理
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超过三年(专业硕士超过二年)、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超过六年须填写延期申请表(附件5),将此表(一式三份)和相关证明材料交于研究生院培养办,办理延期毕业申请手续,延期申请截止日期为2021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