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喜迎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相关要求,接校团委通知,结合我院实际,我院团委决定组织开展“读懂中国”2021年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实践有我 爱国力行
二、活动对象
全院在职专(兼)职团干及专任教师、在读本科生、研究生
三、活动内容
(一)峥嵘岁月,悟党史辉煌
在中国共产党建党一百周年到来之际,继续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结大会精神,引领广大团员青年学习党的发展历史,发扬革命先辈艰苦卓绝的奋斗精神。结合我校“传承红色基因”育人专项,就近就便开展“四史”宣讲、红色基地参观调研、志愿服务等活动,寻找“我与党的故事”,并以视频、主题报道等多种形式宣传党的百年征程,在实践中传承党的精神。
(二)实干笃行,展青年担当
进一步学习贯彻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围绕助力乡村振兴、建设美丽中国、传承优秀文化等重要举措内容,将政策理论、学科专业与实际相结合,深入重要领域、行业,赴基层一线地区,通过就地走访、实地调研、资料调查等形式开展实践活动,并以视频、照片集锦、调研实录等方式宣传实践成果,以小见大、以点见面,以实际行动贯彻全会精神。
(三)“我眼中的家乡”返乡专项
详见通知:《关于开展“我眼中的家乡——青春奋进新时代,韶华逐梦‘十四五’”第七届(2021年)寒假返乡大学生志愿服务行动的通知》。
(http://tw.zuel.edu.cn/2020/1209/c4353a259772/page.htm)
四、活动要求
(一)活动开展
结合实践情况,根据相关要求,如实完成社会实践登记表填写工作,所有活动对象必须参加。鼓励低年级学生走出校门,积极投身社会实践活动。
(二)填写要求
1.填写登记表时须使用黑色中性笔,并保持书面整洁。
2.登记表基本信息栏(前三行),学生必须依照实际实践情况如实、准确地填写。“活动日志”栏需按实际时间情况准确、清晰填写,不可过于简略,若学生在假期有参加多项社会实践活动的,需用横线将活动日志栏分隔,并将社会实践活动日志分别填写。
3.“实践单位评价”栏,必须由实践单位签署评价、日期并盖印公章。
4.登记表右上角“编号”以及“学校意见栏”,学生开学后由学院统一收取整理并填写,学生无需填写。
5.上交的社会实践登记表标题处须有学院公章,无学院公章登记表不予承认。
(三)材料提交
1.学生以个人为单位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须完成一篇字数不少于800字且有一定质量的实践心得;以项目(团队)形式开展实践活动的学生,需有社会实践成果报告,可不撰写实践心得。
2.社会实践登记表发放后将于2020年2月开学时收回。以个人为单位或自发组织参加实践活动的,须上交登记表及纸质版实践心得;以团队为单位且获学院立项的,须上交登记表、社会实践成果报告及维普查重报告。
(四)安全管理
1.活动报备
学生在开展活动前,必须向所在年级辅导员进行报备,详细说明活动拟开展的具体时间、参与人员、天气状况、出行方式、是否有指导教师带队等情况,同时要根据天气变化,及时调整活动行程,确保安全。
2.注意事项
严禁外出探险、到无安全措施的危险结冰湖面滑冰、到存在安全隐患的野外登山等;注意出行安全,严禁无证驾驶或乘坐“三无”车辆,严禁乘坐超员、超限、“黑车”等违规运营车辆,严禁乘坐农用车和货车,严禁骑乘存在安全隐患的摩托车、电动车和自行车,严禁搭乘陌生人的顺风车;严禁私自外出留宿,谨慎与陌生人交往,谨慎接受约请、赠与,防止上当受骗;注意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遇突发事件要冷静应对,依法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及时向所在年级辅导员或学院团委负责老师报告。
3.保险覆盖
各社会实践队、各志愿服务团体、各单独实践学生在活动开展前,均须购买实践活动开展期间的人身意外和医疗商业保险。
(五)其他事项
1.学生根据实践内容及性质,如有需要可自行打印寒假社会实践介绍信(见附件1),于以班级为单位前往文泉楼北245团委办公室盖章后有效。
2.请妥善保管社会实践登记表,如若丢失或损坏,可自行打印电子版(见附件2),返校后于文泉楼北245团委办公室加盖院团委公章。
3.院级寒假社会实践团队立项具体要求详见附件3。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27-88386956
共青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欧洲杯正规下单平台委员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