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相关工作安排,我院拟于近期开展2020-2021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已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普通本科生
二、评选条件、资助标准及名额
(一)评选条件:参见新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国家助学金评选办法》(中南大学字〔2018〕17号)(附件1)执行。
注:当学年国家助学金与知音同行助学金不予兼得。
(二)资助标准:
一等助学金4500元/人,二等助学金3500元/人。
(三)分配名额:
按照学校下达的国家助学金基准总额,结合我院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将助学金名额分配如下:
年级 | 贫困生总人数(已减去获得知音同行助学金学生) | 一等 | 二等 |
2017 | 74 | 25 | 49 |
2018 | 58 | 19 | 39 |
2019 | 70 | 24 | 46 |
2020 | 42 | 14 | 28 |
合计 | 244 | 82 | 162 |
三、工作流程
(一)11月4日-13日,个人申报。学生根据《学生申请操作手册》(附件2)提出申请。系统地址:http://a.zuel.edu.cn
(二)11月14日-16日,各年级确定名单。各年级辅导员根据本年级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组织各班班委或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评审小组成员,结合学生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评议,公示无异后,根据《辅导员及学院审核操作手册》(附件3),在系统中进行审核、提交给学院。
(三)11月17日-19日,学院审核、公示。学院对各年级提交的名单、申报材料等进行审核,公示。
(四)11月20日,上报学校。学院导出国家助学金汇总表,撰写评选报告,上报学校复核。
四、工作要求
各年级应严格按照评选办法及条件,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评选工作,确保已入库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助全覆盖。
附件1:关于印发《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国家助学金 评选办法》的通知.pdf
我学院生工作办公室
2020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