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暑期社会实践的通知

发布者:李荔发布时间:2019-05-28浏览次数:3278

全院各团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团的十八大精神,庆祝新中国成立七十周年和纪念五四运动一百周年,按照学校党委和上级团组织工作部署,接校团委通知,我院决定开展2019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青春与祖国共奋进”

二、活动对象

本科生:2016级、2017级、2018级

研究生:2017级、2018级

三、总体安排

围绕理论宣讲、国情观察、法治建设、社会民生、创新创业、志愿服务、文化艺术等7个重点方面,深入乡村、社区、街道,尤其是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其中,理论宣讲团可结合“青年大学习”活动,深入农村乡镇、城市社区,积极围绕党的十九大、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开展形式多样的普及宣讲活动;国情观察团可结合专业学科优势,通过社会调查走访、乡镇建设状况考察、行业发展状况调研等形式,聚焦新中国成立七十周年以来的新面貌、新变化;法治建设团可结合我校一流学科特色,走进农村、走进社区,以法治宣讲、法治服务、法律援助等多种实践形式助力法治建设;社会民生团可发挥青年学生知识优势,走进基层,积极围绕乡村振兴、环境保护、灾害预防等开展主题宣讲、现状调研等实践活动,为助力精准脱贫、推动乡村振兴、推动美丽中国建设积极建言献策;创新创业团可结合相关创新创业活动,通过实地走访、专项调研等方式感受创新创业新发展;志愿服务团可依托“希望家园”“第七届军运会”等志愿服务项目,开展学业辅导、亲情陪伴、专项服务等形式的精准志愿服务;文化艺术团可重点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和践行,开展艺术创作、社区展演等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

校级社会实践立项项目由校团委负责组织实施,院级社会实践立项项目由院团委负责组织实施。

四、专项计划

1.“我眼中的家乡”大学生返乡专项。返回家乡所在地,围绕国情观察、文化传承、志愿服务、创新创业、校园宣讲等多个方面开展实践活动,并以纪录片、宣传片、摄影集等载体记录家乡的变化,反映新中国成立70年来的伟大成就,积极运用专业知识为家乡发展建言献策。

备注:返乡地点按所属地级市进行划分,原则上同一返乡团队成员中生源地为同一地区的不得少于60%(四舍五入计算)。

2.“传承红色基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专项。走进革命老区,传承红色基因,积极赴延安、西柏坡、井冈山、黄冈等全国红色革命基地和革命老区,感受传播革命文化,助力精准扶贫,奉献青春力量;以学校迁汉办学七十周年为契机,积极赴宝丰、开封等学校发源地、南迁地追寻学校办学历程,感受学校前身“中原大学”办学精神,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文艺实践、专题调研活动。

3.优秀校友寻访专项。结合返回家乡、实习实训、专题调研等多种方式,以“我与中南大的故事”为主题,进行优秀校友寻访,通过访谈图文纪要、人物专访、专题视频等形式分享校友的求学经历、奋斗历程,共叙校友情,共忆母校恩,共传中南志。

要求:实践活动结束后除需提交实践报告外,还需形成以下至少一项成果:

1)一篇人物专访文字报道(不低于3000字),形式内容可参阅校友总会网络报道:“校友访谈——张粒:传道授业为人师 辩口利辞依于法”。

2)访谈记录视频(最后剪辑成片不低于20分钟),形式内容可借鉴中央电视台“面对面”节目、“智慧讲堂”栏目等。

4.武汉市“新青年下乡”活动专项。按照《2019年武汉市“新青年下乡”活动方案》(附件1)的相关工作部署,自行组建“新青年下乡”先锋服务队,按照要求与相关村(社区)进行结对,围绕青春助力乡村振兴、青春助力军运会、青春助力城市基层治理等方面开展实践活动。

五、实践类别

本年度社会实践项目类别分为学术调研类实践活动类。两类实践项目均需围绕活动主题、7个重点方面以及专项计划主要内容开展。

学术调研类:关心发生在身边的现象,紧扣当下社会现实问题,确定一个共同关心的调研选题,在专业老师的指导下,有针对性的围绕问题进行深入调研,形成具有一定学术水平的调研报告。

实践活动类:非学术调研类的其他社会实践活动;能够在专业老师的指导下深入细致的实施活动项目,取得一定的成效,形成活动实践报告。

六、项目申报

(一)项目类别

1.校级立项项目

组别一:由学院学生自行组队申报的实践项目(团队)须自行完成学术不端检测,并上交至院团委,由院团委根据分配名额(详见附件2)进行资格审查、初审(含学术不端检测),并在院内进行为期三天的公示后上报至校团委;

备注:原实践基地项目归入此组别申报;所有自发组建的学生团队项目均需由院团委汇总审核后向校团委申报(占用学院推荐指标)。

组别二:校级团学组织、“分层次一体化”培训班学员申报的实践项目(每个组织(团队)限申报一个项目)。立项申报书(附件3)进行学术不端检测、经分管指导老师签字审核(“分层次一体化”培训班项目只需指导老师签字)、由院团委组织部汇总后报送至校团委。

组别三:在校团委正式注册的学生社团申报的实践项目(每个社团限申报一个项目,项目负责人需为社团负责人)。立项申报书(附件3)进行学术不端检测、经指导老师签字、挂靠单位签字盖章后直接报送至校团委。

组别四:2018-2019学年共青团工作“五四”综合表彰中获得校级“红旗团支部”荣誉称号的团支部申报项目(每个团支部限申报一个项目,项目负责人需为团支部负责人)。立项申报书(附件3)进行学术不端检测、交由学院团委(团总支)汇总后上报至校团委(不占用学院推荐指标)。

备注:学术不端检测以维普查重系统为准,重复率15%(含本数)以上为不合格。

除另有说明外,所有实践项目需至少完成一篇调研报告或实践报告,同时鼓励采用更多形式呈现实践成果。

2.院级立项项目

1)申报对象

全院团员青年申报项目

2)申报机制

实践活动相关要求及参考主题参照校级立项,各实践队伍须认真阅读《2019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相关要求》(附件5),并严格落实。各实践项目(团队)须自行完成学术不端检测(不含封面、目录及附件的正文部分,维普查重不超过15%),并上交至学院团委。

3)项目资助

凡申报并通过评审获得院级立项(结项)的项目(团队)可获得学院立项(结项)证明、实践经费资助和评优评奖的资格。

备注:校级立项与院级立项合并申报,院团委按照考核结果排序,依照排序结果和推荐名额,依次推荐、评选为校级立项、院级立项。

(二)报送方式

组别一、组别四由各团支部汇总后统一上交院团委,组别二和组别三均由项目申报团队直接报送校团委组织部。各团支部将立项申报书、查重报告及《申报汇总表》(附件4)的电子版于6月5日(周三)12:00前打包发送至组织部邮箱ggzzb2018@126.com,压缩包及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团支部+暑期社会实践申报材料”;纸质版于6月5日12:00-12:30报送至文泉北208,所有立项书及查重报告均需上交一式两份,逾期不候。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全面部署

社会实践作为引导团员青年接触社会、了解社会、深入社会的重要渠道,各团支部要正确认识暑期社会实践工作的深刻意义,按照《2019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相关要求》(附件5)落实相关任务,动员广大同学学习《我学院生寒暑期社会实践指导手册》(附件7)。院团委将结合学院的专业特点与学科优势,评选设立院级暑期社会实践项目,并予以相应支持,切实做好暑期社会实践的部署安排工作。

(二)精心组织,广泛动员

各团支部要及时适应今年的新形势、新情况,深入青年群体,找准团员青年的兴趣点、关注点,加强对今年暑期社会实践工作的推广和宣传,鼓励团员青年通过返乡调研、实习实训、志愿服务等多种形式更广泛地参与社会实践,调动广大团员青年的积极性,做好暑期社会实践的组织引导工作,按时下发通知并组织学生填写并回收《社会实践登记表》(附件6),进一步拓宽暑期实践的覆盖范围,掀起实践调研的热潮。

(三)整合资源,注重实效

各团支部要充分整合各方面的资源,为团员青年开展社会实践提供保障和支持,将社会实践工作的开展落到实处。各团支部需充分调动社会实践参与成员的主观能动性,鼓励各实践成员公开发表成果报告、主动寻求社会各方资源的关注和支持,确保社会实践取得成效。

(四)积极宣传,总结经验

全院各团支部要充分认识到新媒体平台在青年群体中的宣传价值,在运用好传统媒体的基础上,加大对新媒体宣传平台的推广力度,引导团员青年积极运用微博、微信、手机报等新媒体方式创新性地开展各项工作和活动,采取青年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形式,注重实效,增强活动的吸引力和感召力,努力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从而向外界充分展示自身的实践成果,提升我院社会实践活动的社会影响力,努力塑造我院社会实践的特色品牌。


附件1:2019年武汉市“新青年下乡”活动方案.pdf

附件2:各学院校级立项项目推荐申报名额分配表.docx

附件3:2019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立项申报书.doc

附件4:2019年暑期社会实践立项项目(团队)申报汇总表.xls

附件5:2019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相关要求.doc

附件6:社会实践活动登记表.doc

附件7:我学院生寒暑期社会实践指导手册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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