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全体本科生: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本科生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院学生清明节期间的学生管理和安全教育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2019年清明节放假时间:4月5日---4月7日。
2、学生严格履行请销假制度。没有特殊原因不得提前离校或推迟返校,学生提前离校或推迟返校的,视作旷课并作相应的处理。
3、加强安全教育。各辅导员要召开年级会议或主题班会,或通过网络平台加强学生假期间安全教育,嘱咐学生注意出行安全、饮食安全,注意防火防盗防骗防事故、防校园贷等各项安全事项,特别加强交通安全的警示教育。若同学们三五人及以上的集体外出旅行的需要参加正规旅行社并购买人身意外险。
4、实行学生离汉外出登记制度。若在清明节期间离开武汉市去外地的学生必须在学生事务大厅“节假日留(离)校申请表”模块进行登记。清明节离汉登记开放时间:自即日起至4月4日止。
5、加强留校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指定留校学生安全责任人,保证通讯畅通。每位辅导员要掌握留校学生动态,确保与学生时刻保持有效联络,遇到重大事情要及时报学院领导。
6、做好学生返校情况统计报告工作。学生最迟须于4月7日晚7时之前返校;请各年级辅导员于4月7日晚8时清点返校学生人数,并填写《2019年清明节放假学生返校情况统计表》于4月8日上午9时报学办黄老师。
特此通知
我学院生工作办公室
2019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