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8-2019学年寒假社会实践总结表彰的通知

发布者:李荔发布时间:2019-03-04浏览次数:745

各团支部: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8-2019学年寒假社会实践的通知》要求,接校团委通知,决定对2018-2019学年寒假社会实践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对在实践活动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个人及优秀实践成果进行表彰。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1.优秀实践成果(论文或调查报告):3篇;

2.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共14名。

二、评奖程序及要求

1.申报优秀实践成果奖项的团队及个人须提交评优申报材料(社会实践成果报告(附件3)及维普查重报告两部分至我院团委进行初评(文本相似度检测),通过初评的申报材料由我院团委统一报送至校团委,校团委将组织专家对通过初评的社会实践成果报告进行书面评审;

2.申报先进个人奖项的须提交申报材料(包括先进个人申请表(附件4)、实践心得体会维普查重报告实践成果维普查重报告,共三部分,其中实践成果报告、实践心得体会都不少于1500字)至我院团委进行初评(文本相似度检测),通过初评的申报材料由我院团委盖章后统一报送至校团委;

3.所有申报优秀实践成果和先进个人奖项的团队(个人)都须填写《各奖项推荐申报汇总表》对应部分的相关信息(附件2),以团支部为单位进行汇总;

4.各团支部将各类奖项的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各一份)及《2018-2019学年寒假社会实践各奖项推荐申报汇总表》(附件2)以团支部为单位提交,纸质版于3月10日(周日)12:30-13:00报送至文泉楼北208;电子版于3月10日(周日)12:00前打包发送至组织部邮箱ggzzb2018@126.com,压缩包及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xx团支部+寒假社会实践奖项申报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三、注意事项

1.成果中调研分析及建议部分引用率超过该部分15%或成果总体内容引用率超过全文(除附件外)总字数15%(除封面、附件外的正文部分),将取消作品及作者的评优资格;先进个人申报材料中任意一项(实践心得或成果报告)引用率超过15%的,取消其评选资格;

2.查重范围应为除封面、附件外的正文部分。封面部分包括模板封面、基本信息登记表及目录;附录部分包括但不仅限于参考文献、团队简介、团队成员研究综述、调研数据统计、调研问卷模板、访谈提纲、访谈实录、经费开销等不应当作为正文内容的部分以及团队在申报材料中自行归纳在附录中的部分。团队成员分工、行程安排、新媒体宣传等正常申报材料部分可算作查重送检部分,自行查重时可不予以删除;

3.评选过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工作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相关说明

1.我院团委将在向校团委报送材料前完成对各类推荐名单为期3天的公示工作,校团委将于3月底对寒假社会实践相关工作进行全面总结;

2.校团委将遴选部分优秀实践成果汇编成册,并统一印制《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8-2019学年寒假社会实践优秀成果集》

  

附件一:各奖项推荐名额分配表.doc

附件二:各奖项推荐申报汇总表.xls

附件三:寒假社会实践优秀实践成果申请模板.doc

附件四:寒假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申请模板.doc

附件五:转发校团委《关于组织开展2018-2019学年寒假社会实践总结表彰的通知》.docx

共青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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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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