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全体本科学生:
根据学校本科生评奖评优工作安排及相关文件通知,学院拟开展2017-2018学年本科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文澜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奖评优项目及名额分配
奖项名称 | 2015级 226人 | 2016级 190人 | 2017级 236人 | 合计 652人 |
三好学生标兵 | 1 | 0 | 0 | 1 |
三好学生10% | 22 | 19 | 24 | 65 |
优秀学生干部3% | 7 | 6 | 7 | 20 |
文明班级 | 0 | 1 | 0 | 1 |
文澜奖学金 | 由学校组织答辩评审,从“三好学生标兵”称号的学生中产生,评审结果在“典赞青春”颁奖上现场公布。不超过8人。 | |||
优良学风班级 | 由学校组织答辩评审,从“文明班级”中产生,不超过10个。 | |||
道德文明先进个人 | 由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生事迹评定,不设指标。 | |||
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个人) | 由学校组织评审,不超过10项。 |
二、评奖评优条件
评奖评优条件详见附件一《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办法》(中南大学字【2017】30号),学年成绩摘录如下:
1.先进集体类:“文明班级”“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评选条件见附件一。
2.先进个人类:
l“三好学生标兵”从获得国家奖学金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中按分配名额推荐,学校组织现场答辩。
l“三好学生”要求学习成绩位于专业前30%,且评选年度二等及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含社会类奖学金)。
l“优秀学生干部”要求完成学年规定学分,单科成绩无不及格且平均成绩80分(含)以上,且评选年度三等及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含社会类奖学金)。
l“三好学生”与“优秀学生干部”不可兼得;“道德文明先进个人”与“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不可兼得。
3.“文澜奖学金”详见附件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中南大学字【2017】20号)
三、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
1.“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由学生本人对照评比条件,在网上事务大厅提交申请,学院审批,学校评审。“文明班级”由班长或团支书对照评比条件在网上事务大厅提交申请,学院审批,学校评审。“道德文明先进个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个人)”由学院推荐,通过网上事务大厅提交申请,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小组评审后公示表彰。详细时间安排如下:
【学生申请】11月30日8:00——12月5日24:00
【辅导员审核】12月6日8:00——12月10日24:00
【学院评审】12月11日8:00——12月14日17:00(学院公示)
【学校审批】12月15日——12月18日
2.“三好学生标兵”“优良学风班级”由学院推荐,学校组织现场答辩,评选结果在“典赞青春”颁奖典礼上现场公布。时间安排如下:
【学院推荐】12月11日8:00——12月14日17:00
【学校答辩】12月中下旬
3.“文澜奖学金”由学校组织线下答辩评审,从年度评选获得“三好学生标兵”称号的学生中产生,评选结果在“典赞青春”颁奖典礼上现场公布。
【学校答辩】12月中下旬。
特此通知
我学院生工作办公室
2018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