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全体本科学生:
根据学校相关通知要求,学院近期开展2018-2019学年本科学生学费减免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减免对象及条件
根据学校《关于印发<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学生学费减免实施办法>的通知》(中南大学字【2018】16号)文件规定,以下情况可以减免且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学费减免所需证明材料列表:
1、革命烈士子女:民政部出具的“革命烈士证书”。
2、父母双亡,无经济来源的孤儿: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家庭人口证明”原件;父母近期去世的,还须提供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原件。
3、国家西部开发工程资助对象的学生:资助证书原件或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下发的资助文件(含资助名单)。“西部开发资助工程”政策规定:大一学生的学费全免;大二至大四学生的学费,根据在校期间的学习成绩排名情况来减免,成绩排名在30%以内的学生,学费全免;成绩排名在31%—70%范围的学生,学费减免50%;排名在71%以上的学生,学费不予减免。(成绩排名为年级专业排名,系统根据教务部提供的成绩数据自动计算。)
4.退役复学学生:高校学生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申请表及退役证复印件。(见附件三)
二、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11月13日—11月19日,学生通过资助信息管理系统(地址:http://x.zuel.edu.cn)网上申报(参照《学费减免管理子系统操作手册》(见附件二)),导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生学费减免申请表》并打印,随同其它纸质证明材料(附件三)交辅导员。
(二)11月20日—11月22日,学院班级评议小组开展评审工作,并在系统中进行操作。报送材料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审核。
(三)11月23日—11月25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审核,确认学费减免名单后并在资助中心网站进行公示。
特此通知
我学院生工作办公室
2018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