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管学院本科学生:
2016-20107学年国家奖助学金已正在评审,评审完毕后公示无异议名单将填写申报表格。请本科学生规范填写申报材料,要求如下:
每个单项奖有基础分的,要将以下基础分的要求填写上去,再详写加分项。最后写总分,写具备申报资格。建议尽量使用打印件,签名处用手写签名。
(一)道德文明奖
1.基础分(满分60分)
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荣辱观;关心集体,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课外素质学分完成较好;有良好的人际关系,愿意为同学服务。
(二)学习优秀奖
旨在奖励本学年学业成绩优秀的学生。
完成本学年规定学分且单科成绩无不及格、学年学分绩点
3.1以上、平均成绩排名位居班级前10%者,具备申报学习优秀奖资格。
(三)学习进步奖
旨在奖励本年度学业成绩有明显进步的学生。
完成本学年规定学分且单科成绩无不及格、较上一学年学
分绩点提高0.8以上或平均成绩班级排名提高10个位次者,具备申报学习进步奖资格。
(四)文体佳绩奖
1.基础分(60分)
积极参加各类文体活动,体育成绩合格或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要求者即得满分。
(五)科技创新奖
无基础分
(六)社会实践奖
1.基础分(60分)
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寒暑假社会实践,经组织方确认达到社会实践目的者即得满分。
因为学校奖学金(原人民奖学金)只报纸质材料,若因材料填写不规范而取消获奖资格的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
特此通知
我学院生工作办公室
2017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