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全体本科学生: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 2016-2017 学年本科生奖助学金评选及学年评优工作的通知》要求,我院近期开展2016-2017 学年本科生奖助学金的评选及学年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公管学院2016-2017学年各类奖项目及各年级名额分配
奖项 | 全院本科生分配总额(14—16级662人) | 2014级(250人) | 2015级(223人) | 2016级(189人) | 2017级(276人) |
国家奖学金1.2% | 8 | 3 | 3 | 2 | 0 |
国家励志奖学金17.2%(以贫困生库为基数) | 32 | 15 | 10 | 7 | 0 |
国家助学金(以贫困生库为基数) | 256 | 89 | 58 | 42 | 67 |
优秀学生标兵2% | 13 | 5 | 4 | 4 | 0 |
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13% | 86 | 32 | 29 | 25 | 0 |
个人单项奖31.98%/人次 | 211 | 80 | 71 | 60 | 0 |
优秀班集体10% | 2 | 各班申报,学院评选 | |||
紫光励学金 | 2(14-16级) | 2016-2017学年_中南财经政法大学_社会类奖助学金_评选一览表(附件16) | |||
梧桐树奖学金 | 仅17级新生 | 2016-2017学年_中南财经政法大学_社会类奖助学金_评选一览表(附件16) | |||
梧桐树励志奖学金 | 仅17级新生 | 2016-2017学年_中南财经政法大学_社会类奖助学金_评选一览表(附件16) |
说明:1、国家奖学金在全日制二年级(含)以上在校普通本科生; 国家励志奖学金在已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二年级(含)以上在校普通本科生 ; 国家助学金在已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普通本科生 。
2、先进个人在全日制二年级(含)以上在校普通本科生。根据学校评选文件:学院推荐的一等、二等、三等奖学金获奖学生的比例分别不超过学院参评学生总数的2%、13%、31.98%; 1个单项奖占1个指标。
3、评选优秀班集体按10%,全院三个年级有15个班级,可评比2个优秀班集体。请需要申报先进班集体的班级,准备申报材料交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由学院评审小组评定。
4、请各年级按以上分配名额进行评比,只能少于或等于分配名额数,不得突破。
5、梧桐树奖学金在校全日制本科2017 级学生。 梧桐树励志奖学金在已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全日制本科 2017 级学生。
二、评选条件
1、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条件参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办法(修订)》(中南大学字【2015】23 号)(附件12)执行。
2、先进班集体、先进个人(优秀学生标兵等):评选条件参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奖励办法(修订)》(中南大学字【2015】18 号)(附件15)执行。
3、社会类奖学金:详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16-2017 学年社会类奖学金一览表》(附件16)
三、工作流程
1、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及各项社会类奖学金(梧桐树奖学金、梧桐树励志奖学金除外)的评选通过线上形式(奖助学金评选系统,操作手册(附件13)完成申报与评选工作。
2、先进班集体、先进个人、梧桐树奖学金及梧桐树励志奖学金采用线下形式申报。
四、时间安排
1、个人(集体)申报,10月11日——10月15日,具备评选条件的个人(集体)向学院申请,各类申报表如下:
国家奖学金:系统导出的《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正反面打 印、签字盖章后报送)、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平均成绩排名位居年级前 10% 至 30% 的,随审批表一同报送;排名位居年级前 10%的,无需报送)。
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系统导出的《普通本科高校国家 励志奖学金申请表》、《普通本科高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签字盖章后报送)。
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请填写《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个人综合奖申报表》(附件6);申报单项奖请填写《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个人单项奖申报表》(一项一表)(附件7)
先进班集体申报请填写《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先进班集体申报表》(附件4)
社会类奖学金:梧桐树奖学金、梧桐树励志奖学金:《梧桐树奖学金、梧桐树励志 奖学金 2017 申请表》(附件9)、两篇论文(参考附件18、19)、两封师长推荐信,以上材料请按顺序左上侧装订,申请材料不全者将不予受理。
2、年级汇总审核,10月16日——10月22日。各班评审小组汇总审核学生提交的学生奖励申报表,评审出符合评优条件的同学上报至各年级,各年级评审小组再次审核。10月17日(周二)前国家奖学金材料将上报学校,严格按《国家奖学金申报表格填写要求》(附件14)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3、学院评审及公示,10月23日——10月25日。各年级确定推荐名单后上报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学院评审小组确定最终推荐名单,结果在学院内通过网络和宣传栏集中公示并接受复议。
4、上报学校,10月25日前。国家奖助学金评审情况报告(签字盖章后报送),内容包括:评审依据、评审程序、评审结果等情况。先进班集体、先进个人申报表、汇总表(见附件4、5、8)。国家奖助学金及社会类奖学金报资助中心邓老师;学年评优报学生工部赵老师。
五、评审原件
1、学院成立本科生奖助金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奖学金和评优工作,各班要成立相应的班级评审小组负责班级评审工作。学院严格按照各类奖助学金评选办法,制定本院国家奖助学金、人民奖学金、社会类奖学金评选细则。
2、同一学年内,同一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3、同一学年内,同一学生各项社会奖学金间不可兼得。
4、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学院将评优办法、评优程序及评选推荐结果在全院学生中公示。如有学生对初评结果有异议,应及时予以复议并公布复议结果。
5、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率。请同学们仔细核对并输入个人信息,最大限度地降低数据的差错率。因学生奖学金的发放采用汇入中行卡的方式,请各学院通知学生务必妥善保管好中行卡。中行卡发生过更换的同学,请持本人一卡通和新中行卡到财务部机房登记新卡号。
六、报送材料
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系统导出)
2、《普通本科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系统导出)
3、《普通本科高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系统导出)
4、《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先进班集体申请表》(附件4)
5、《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6-2017学年先进班集体汇总表》(附件5)
6、《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个人综合奖申报表》(附件6)
7、《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个人单项奖申报表》(一项一表)(附件7)
8、《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6-2017学年学生奖励汇总表》(附件8)
9、《梧桐树奖学金申请表》(附件9)
10、《梧桐树奖学金汇总表》(附件10)
七、参考材料
1、《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说明》(附件11)
2、《中南大学字[2015]23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办法(修订)》(附件12)
3、《资助学金管理系统操作手册》(附件13)
4、《国家奖学金申报表格填写要求》(附件14)
5、《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奖励办法(修订)》(附件15)
6、《2016-2017学年_中南财经政法大学_社会类奖助学金_评选一览表》(附件16)
6、《2017年“梧桐树奖学金”“梧桐树励志奖学金”申请要求》(附件17)
7、《2017年梧桐树奖学金申请高考分数最低资格线》(附件18)
8、《梧桐树论文样例-读书有用吗》(附件19)
特此通知
我学院生工作办公室
2017年10月12日
附件5_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6-2017学年先进班集体汇总表.xls
附件7_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个人单项奖申报表(一项一表).doc
附件8_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6-2017学年学生奖励汇总表.xls
附件11_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说明.pdf
附件12_中南大学字[2015]23号_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办法(修订).pdf
附件16_中南财经政法大学_2016-2017学年_社会类奖学金一览表.pdf
附件17_2017年“梧桐树奖学金”“梧桐树励志奖学金”申报要求.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