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校友工作有序、可持续发展,构建起各届校友与母校良好的沟通渠道和交流平台,为母校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学生就业以及服务地方等方面提供支持与帮助,经研究,决定在我校2017届每个毕业班中遴选一名校友(就业)信使。现将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2017届各层次毕业生,含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含专业硕士)、博士研究生、自学考试及成人教育学生。
二、遴选条件及名额
1、遴选条件:热爱社会公益事业、关注母校教育发展、热心联系班级同学,乐于为校友联络工作服务,积极参与地方校友联谊活动。
2、遴选名额:2017届每个毕业生班级中遴选一名信使。
三、遴选工作程序
1、个人申请:申请学生填写《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友(就业)信使个人简况表》(附件1),并按时交学院就业联络人。
2、学院初审:各学院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评价和初审,按照每个班级一名信使进行确认并填写《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友(就业)信使汇总表》(附件2),将汇总名单上报至校友总会。
3、学校终审:学校校友总会和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对各学院上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最后名单。
4、网上公示:在学校校友网、就业网对最后确定的校友(就业)信使名单进行公示。
5、召开聘任大会: 6月中旬召开校友(就业)信使聘任大会,并颁发聘书。
6、后续工作:校友总会负责建立校友信使日常交流平台和渠道,定期或不定期发布信息和举行活动;获聘的校友(就业)信使加入所在地方校友会,参与地方校友工作。
四、遴选时间安排及工作要求
1、申报日期:5月22日—5月30日,学生个人申请。
2、审核日期:6月1日—6月5日,各学院审核并汇总。
3、报送日期:6月6日(周二)16:00以前,请各学院将校友(就业)信使汇总表(附件2)、个人简况表(附件1)电子版及纸质版报送至校友总会(电子版通过办公系统发送至党办校办万莉,纸质版经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至中原楼511室)。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万莉(校友总会88386077)
苏鹏(就业指导中心88386093)
E-mail : xyh@zuel.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2: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友(就业)信使汇总表.xls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友总会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2017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