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毕业生:
为充分发挥毕业生就业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提高毕业生就业层次和就业质量,经研究决定,举办 2017 年“就业之星”评选活动。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活动范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17 届毕业生(含本科生和研究生)
二、推荐条件本次评选采取学院推荐制(推荐名额见附件)。要求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较强的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在就业过程中充分展现我校学生风貌,为学校树立良好社会声誉;
2.有明确的职业目标及科学清晰的生涯规划,积极付诸实践,努力提高自身就业竞争能力;
3.求职经验具有借鉴性,乐意和同学们分享求职过程中的收获和体会,为其他同学顺利就业起到带动作用。
(二)推荐类型
1.毕业去向具有代表性,如国家重点领域和关键领域、行业一线、一流大学或科研机构、自主创业、奔赴基层和艰苦地区等各方面的优秀毕业生;
2.就业过程中虽有一定的困难(如残疾学生、民族学生、家庭贫困生等,但通过努力主动寻求就业渠道,找到满意工作的优秀毕业生;
3.在就业过程中积极帮助他人,带领、引导、协助他人或团队顺利实现就业,成绩突出者;
4.学院认为有榜样作用或典型价值的其他优秀毕业生。
三、评选规则报名结束后,由大赛组委会组织专家评审,在候选人中选出 10 名“就业之星”进行表彰。针对候选人将选择出典型代表进行深度访谈,总结其就业经验和事迹广泛宣传。
四、报名时间及材料要求
1、5 月 5— 12 日报名者需填写报名表(见附件 1)一份;撰写个人事迹材料一份,字数不少于 800 字;提供个人生活照一张。以上纸质版材料报至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文泉楼北245)黄老师,请同步发送电子版材料至QQ邮箱。
2、5月13——15日学院评选两学生报送至学校就业中心进行了评审。
附件:“就业之星”评选报名表
特此通知
我学院生工作办公室
2017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