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2017届全体同学:
为了进一步加强校风、学风建设,鼓励广大学生在校期间勤奋学习、积极进取,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中南大学字〔2015〕19号)相关规定,学校决定于近期开展2017届本科“优秀毕业生” 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比例
1.评选范围:我校2017届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生。
2.评选比例:推荐的优秀毕业生比例不超过毕业生总人数的25% ,我院247名2017届应届毕业生,可推荐优秀毕业生62人,各班分配名额如下:行管1301班分配14人,公管1301班分配12人,劳保1301班15人,劳动1301班12人,城管1301班9人。
二、评选条件
1.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3.在校期间至少获得一次校级二等及以上人民奖学金;
4.学分绩点不低于3.0,且必修课程因不及格重修不超过1门;
5.积极参加各项文体活动,身体健康,并达到体育锻炼标准;
6.在校期间荣获校级(含)以上“优秀团员”、“模范团干”、“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精神文明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7.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报学校单独审批,不占用学院推荐计划:(1)由学校推荐并获得省级及以上“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称号者;(2)由学校组织参加省级及以上各类竞赛或其他重要活动,获得国家级二等奖(含)或省级一等奖(含)以上者;(3)非西部生源到西部地区和基层就业者;依据国家政策选聘到村任职工作者;参加“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者;参加“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三支一扶’计划”者;(4)当年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者;(5)其他经学校认定取得突出成绩者。
三、评选要求
1.学院要高度重视此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成立以学院副书记担任组长的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评比工作的领导、协调,严肃认真地处理评比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2.各班级组成班级评审小组,严格依照评选条件,坚持标准,广泛征求师生意见,评选出符合条件优秀毕业生。
3.学院严格按照“个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学院审核—— 公示”的评选程序确定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学院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确保推荐程序和结果公平、公正、公开。
四、材料报送
1.单独审批系列(11月28日之前)
符合单独审批的同学请于11月26日之前将登记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交学院黄老师(文泉楼北245)。学院审核后将符合条件的同学如数于11月28日之前上报学工部(文潭楼203),汇总表电子版同时发送。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单独审批表彰名单后反馈学院。(注:请符合单独审批条件的同学尽可能申报此系统,此系列没有名额限定,只要符合条件就能评比)
2.学院推荐系列(12月15日前)
个人申报,11月21日——11月30日,学生填写优秀毕业生登记表交各班评审小组。
班级评审,12月1日——12月6日,各班按评审条件和分配名额评审本班推荐名单,并在班级群上公示。
学院审核,12月7日——12月8日,学院评审小组评审各班上报推荐名单。
学院公示,12月9日——12月14日,学院评审小组审核名单在学院网上和公示栏上公示。
上报名单,12月15日前,学院将公示无异议推荐系列材料(汇总表、登记表)报送学工部(文潭楼203),汇总表电子版同时发送。
特别要求:1、优秀毕业生登记表、汇总表填写要求:“在校期间所获奖学金”栏请按照“获奖学年、奖项名称及奖学金等次”填写,示例:“2014-2015学年,优秀学生干部、二等人民奖学金。”)。2、学院将严格按照评选条件组织评选推荐工作,学校审核或公示期间发现条件不符者,一律取消个人参评资格及学院相应推荐指标。
特此通知
我学院生工作办公室
2016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