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稿:包莉香)为使同学们在自己的专业上真正学有所得、得有所用、用有所值,一直是老师们在教学方式上进行不断创新的目的。而对于应用性很强的劳动关系专业而言,常规的课堂教学不仅要让学生们知其然,更要知其所以然。为了让2013级劳动关系专业的同学们能真正了解该专业知识在劳动争议处理上的实际作用,我院王长城老师特向洪山区劳动争议仲裁庭申请学生旁听名额。6月2日8时,由黄宏伟老师带领2013级劳动关系专业学生包莉香、李珊、崔景怡前往洪山区劳动争议仲裁庭旁听学习。
仲裁庭审遵循先调后裁,本次开庭进行的是仲裁调解,此案由一名仲裁员和一名书记员组成独任仲裁,当事人为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各一名。9时许,案件审理正式开始。由于没有任何案件资料可阅知,仲裁员进行审理的前15分钟,我们对整个争议内容一直处于迷茫的状态,只能不停做笔记。经过仲裁员按照仲裁程序一步步对当事人询问,根据双方对证据所存异议,梳理事情发生的前因后果,理清人物关系,我们才得以进入案件审理状态;待当事人之间就合伙关系还是劳动关系的争论进入白热化,仲裁员在一旁积极调解时,我们才对案件有整体把握,并对双方所呈证据效力有了初步判断。
本案最大的争议点是当事人双方之间关系的认定,申请人认为是劳动关系,被申请人则认为是合伙关系。在关系认定举证上,申请人证据效力最强的证据是被申请人公司出具的工资单。但本案重在调解,在这一点上仲裁员充分运用调解的技巧,仲裁员找准时机,适时提出调解方案,讲明同意调解和不同意调解的利与弊,为双方达成调解提供了可能性。
随着调解的结束,我们师生四人的仲裁旁听之旅也圆满落幕。在回去的路上,我们抑制不住激动的心情就旁听内容热烈地讨论起来,黄宏伟老师让我们从本专业的角度出发,各自提出对本案的看法。此外,我们还交流了旁听的意外收获,令人感触最深的是实际仲裁与课堂模拟仲裁相去甚远:在现实的仲裁中,仲裁员角色举足轻重——仲裁员需要熟悉仲裁调解程序、准确概括案件争议点、善于运用调解语言技巧、把握当事人心理变化、适时提出调解方案等,而这些在课堂模拟仲裁中是难以呈现的,也无法真实体现仲裁庭重在调解的原则。
这次仲裁旁听之旅意义非常,是课堂教学与实际应用的有效结合,是知行合一的成功实践。理论如帆,指引方向,而实践如桨,破浪远航。希望以后我们能有更多仲裁旁听的机会,在帆与桨的配合中深深于思,笃笃而行。